2011年江苏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不指定

xysong , 2011/03/19 16:16 , 比赛信息 , 评论(0) , 阅读(2519) , Via 本站原创 | |
一、主办单位:江苏省体育局、江苏省教育厅
二、日期与地点

   2011年8月13至18日在 镇江 市举行。

三、承办单位

       镇江 市人民政府

四、参加单位

  南京、苏州、无锡、常州、镇江、南通、扬州、泰州、淮阴、连云港、盐城、徐州、宿迁。江苏省棋类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自费参加比赛(团体会员单位需在赛前交纳会费,否则不允参赛)。

五、参加办法

    1、报名人数规定:各组可报男、女棋手各一名,幼儿组报名人数不限。每单位可报领队、教练各一名。

2、年龄分组规定:

  少年甲组(18岁以下,93-95年出生)

      少年乙组(15岁以下,96-98年出生)

      儿童甲组(12岁以下,99-2000年出生)

儿童乙组(10岁以下,2001-2002年出生)

幼 儿 组(8岁以下,2003年以后出生)

3、各单位如有要求增加规定人数之外的运动员参赛,各组可增报一名,食宿费自理。幼儿组一律自费。

4、参赛人员每人须交纳30元报名费。

5、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。凡按年龄划分组别的项目,不得越组参赛。

六、竞赛办法

  1、各组别分别进行男、女个人赛。

  2、比赛视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轮次,采用循环制或积分编排制。

  3、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《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》。

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  1、男、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六名,不足七人的组别递减一名。

2、设体育道德风尚奖。

八、报名与报到

    1、各单位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单一式两份,分别寄江苏棋院(南京市五台山1-6号,邮编:210029,电话:025-86608792 传真:025-51888635)和赛区体育局。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。

    2、报名后,若参赛人员有变动,如弃权、换人,需经大会批准,每变动一名需交30元。报名后,若无故不参赛,则负担竞赛包干经费。

    3、各单位报名时,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棋手的注册证编号。报到时,须交验运动员注册证。

九、裁判员、仲裁委员会名单另行通知。

十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体育局。


发表评论

昵称

网址

电邮

打开HTML 打开UBB 打开表情 隐藏 记住我 [登入] [注册]